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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网友@麻毛雄在微博发出三张照片质疑神木县一警察可能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15年6月19日(五月初四)约18点,神木县,陕K1989警,执行公务?”
时间、地点、车牌,照片一清二楚,是公车私用还是在办案,神木警方一查便知,回复网友便可。想不到神木官方微博却如此神回复称,“翻开你的微博发现大都是负能量,尤其针对警察,我想这个社会都像你一样整天无所事事,那咱们都去监督好了,好多工作是需要人去做的,我想是家里人又违法了吧?找公安的茬。”
字字句句火药味十足,我们常说老虎屁股摸不得,想不到神木警方的屁股更是摸不得。你还没查清是否是公车私用,怎么就能说是找茬?公车私用谁都有权监督,没有哪个部门可以有豁免权,警车咋了,监督就不行?很显然神木警方的一句找茬,一句“家里人又违法了吧”有敲山震虎威胁的意思,真是即可笑又无知,这样的嘴脸很是令公众寒心。
官微是一个窗口,更是一个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的平台,就像是政府部门、公共机构设置在网络虚拟空间的办事处,是与工作对象、基层群众交流沟通的桥梁。 网民质疑成了找茬,这不是工作水平的问题,而是工作态度问题,不管哪个部门,都是政务服务部门,是人们的公仆就理应随时随地接受民众的监督,如果做不到,你开官微有何用?
公众对职能部门监督说明依旧抱有信心,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起到监督作用,并激发职能部门的自律和羞耻感,如果连直面监督的勇气都没有,那么又如何取信于民,如何做到权为民所用?这起事件暴露出的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百姓监督没有丝毫敬畏之心,却抱着敌对的态度,在网民面前耍威风、抖霸气逞一时之能,这样做无异于自毁形象。
虽然今天凌晨,榆林市公安局删掉该条微博,并致歉称将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希望得到大家谅解”。谅解容易做到,但从根本上改变作风很难,这起事件再次给官微敲响警钟,官微不是个人任性的地方,不能因为自己性“官”,就霸气十足,官微如何回应公众质疑,拿捏好度当有规范,应严格微博发布审核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