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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通知

   2015-09-25  点击:

各县区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字〔2012〕164号)文件规定,第四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工作于2015年9月正式启动。

  “沂蒙文艺奖”是临沂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文学艺术界综合性的最高文艺奖。认真做好“沂蒙文艺奖”的评选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与文化资源和政治优势相匹配的文化大市、文化名市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激励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和推出更多精品力作,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大美新”临沂做出更大贡献。

  现将第四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各文艺门类评选细则及有关表格印发。望各县区、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规范地做好推选申报工作,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各文艺门类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报送地址详见细则)。

  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地址:临沂市文化中心A座11楼1111室,联系电话:0539-8727707)。

  评选文件和表格可于临沂宣传网、琅琊新闻网、临沂在线网下载。

  附件:

  1、第四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 

  2、第四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各文艺门类评选细则 

  3、第四届“沂蒙文艺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