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均:反贪腐与苏绰定律
2015-11-13 点击:
日前,多家媒体对落马的福建省原省长苏树林为官轨迹进行了进一步的追踪。这位曾在中央媒体上署名发表文章,批评周永康、令计划等腐败高官“全家腐”的高官,事实上正是“全家腐”的实践者,也是新时期“贪官反贪”的典型。
说到贪官反贪,最近几年,互联网上广泛流传着一个中国古代的反贪故事。故事背景是,南北朝时期,北周开国皇帝宇文泰,找到了号称有诸葛亮之才的苏绰,向其讨教治国之道。苏绰的建议大体就是:统治者治理国家要用贪官,因为贪官有把柄在统治者手里,自然对统治者效忠。但贪官太多了,又会引起百姓愤怒,于是统治者选择一些对自己不忠的贪官杀掉,既没收其钱财,又赢得百姓民望,可谓一举两得。因此,帝王术的精髓就是:用贪官,然后再反贪官。用现代话语概括,就是“先让官员普遍性贪腐,然后再对官员选择性反腐”,这就是网上流传的“苏绰定律”。
由此,我们还会想到历史上的贪官案例。说起历史上著名的贪官,乾隆朝的和珅首屈一指,“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说法也侧面印证了他的资产之极端丰厚。就是这个和珅,竟然是靠反贪起家!历史总是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当然“苏绰定律”实为今人以臆想写世情的杜撰之作,但其中贯穿的道理却是史实。在中国历史上,统治阶级与人民群众是根本对立的。反腐败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未必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正是由于这样的对立与差异,才会产生形形色色的反腐败借口。在一些权势者眼里,腐败也是“一分为二”的,至少并非一无是处,或者有着可以借用的功能。人们从“苏绰定律”中通常概括为如下几点:腐败可以是奖励忠诚的彩头,可以是控驭下属的锁链,可以是惩治叛逆的把柄,可以是充盈国库的补充,还可以是争取民心的祭器。在历代统治者眼里,下属的忠诚度往往重于下属的腐败度。只要下属是忠诚的,腐败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甚至宁要听话的腐败下属,也不要不听话的廉洁下属。正因如此,有时反腐败不过是整治不听话的下属的借口与工具。反腐败只是手段,保权力才是目的。
纵观上下千年历史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王朝的灭亡更多是被这个国家的上中层阶级推翻(排除被它族推翻),例如大臣、将军、贵族等等,诸如像朱元璋此类的农民起义成功的并不多见。皇帝给权、钱于官吏,于是任何控制在一定程度下的贪腐都是皇帝乐于见到的,就如秦始皇乐于看到王翦向他“请美田宅园池”“请田宅为子孙业”一般。
然而正是苏绰这个定律,导致了中国历朝历代贪污横行,吏治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所以,苏绰定律正是中国吏治腐败的真正历史根源和政治根源,也是中国历史政治的真正痛处所在,以致使中国社会难逃历史设定的轮回灾难。北周仅存二十余年即被隋文帝杨坚所颠覆,说明苏绰那一套是行不通的。明朝虽实行绝对君主专制,使尽各种招数试图巩固江山根基保全既得好处,到头来还是内外交困江山易主。
腐败自古要亡国,苏绰定律还或隐或显在发挥作用,一些老套权术依然如故。以贪官来反贪官,其结局亦可想而知,这是今天要特别提防的。
其实,若真的要实行依法治国和依宪执政,“用贪官反贪官”在逻辑上和经验上都是不可行的。
首先,如果官员都是通过贪腐把柄实现逐级控制的话,那么最高统治者必然也是一个贪官,并且整个官僚集团都是贪污犯。而用这样的逻辑巩固政权实则风险更高,因为历代王朝更替,很多就是因为腐败问题。
其次,选择性反腐必然导致政治不稳定。只要上级一换,就得重新站队,否则就有牢狱之灾。如此官场,人心浮动,不可能推动经济高速发展。
再次,选择性反腐破坏社会公平,让法律形同虚设。在一个“人人都有罪”的社会里,要么人人鲜廉寡耻,最终法不责众;要么人人都在喊冤,最终社会公平荡然无存。最后,从现实来看,全世界的发达国家或地区,几乎都是依靠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实现国强民富,而不是依靠“苏绰定律”这种厚黑学实现长治久安。
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但是制度建设落后于经济建设,或者说政治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这种制度性脱节,给权力和金钱的交换提供了巨大的温床,导致腐败在全国各行各业蔓延。根据人民网的舆情调查,从2002年到2014年,“反腐倡廉”成为每年全国“两会”的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并且在其中的五年内高居第一,在2002-2004年甚至连续三年排名第一。
光阴荏苒,时序轮回,中国社会今天又已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口,当今社会要跳出苏绰定律设定的怪圈,必须从制度上作长远打算,立足民主,健全体制,加强全民监督,使贪污腐败行为在风起于青萍之末时,就能被发现,就能被制止,这无论于国于官乃至于民都是一个全赢的结局。
紫城观察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