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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为国基,谷为民命。自古以来,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有对食物的敬畏,我们从小也耳濡目染接受着勤俭节约思想的熏陶教育。然而,如今为何浪费现象屡禁不止?中央三令五申,各级也都出台了文件,但为何落实起来仍困难重重?究其原因,除了一些人节约意识淡薄,没有形成良好餐饮消费理念,爱面子、讲排场的虚荣心作祟外,缺乏刚性约束措施和法治惩戒机制,导致浪费成本太低,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对于一些餐饮浪费行为,只能口头上倡导,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制止,也鲜有人因餐饮浪费行为而受到处理、处罚。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不仅要“抓长”,还要“抓常”。除了自觉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为一种精神内化于心,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为一种风尚外化于行,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方式,我们更要把制度挺在前面,从制度层面加强立法,建立长效机制。面对餐饮浪费现象,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织密法律保障网络,制定褒奖节约、惩戒浪费的政策措施,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真正让制度“动”起来,让执行“硬”起来,不断强化制止餐饮浪费的“硬约束”,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内化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自觉行动。
实践证明,立法制止餐饮浪费已是国际共识,是遏制此现象的有效治理途径。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也有一些关于制止浪费行为的原则规定和要求,比如,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家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中均体现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但总体上看比较分散,系统性、针对性、集成性还不够强。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专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将会同有关方面就加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问题认真研究、深入论证,通过多种立法、决定等形式,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当前的工作重点是,要认真调研、深入论证,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餐饮企业、普通民众各自的责任义务,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具体、明确、系统规定,让餐饮生产、制造、销售和消费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起监管执法、责任追究的常态长效机制,形成环环相扣、完整有机的健康生态链条。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厉行节约不仅是个人私德,更是社会公德。加强立法、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势在必行,这是对自然和劳动的尊重,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题中之义。随着法治约束的增强,我们要常怀对粮食的敬畏,养成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习惯,让每一粒粮食不被浪费,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人们的共识和行动,让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