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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2024-09-02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临沂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时间界定

参评成果为20231月至12月期间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19年以来未参加过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符合条件的社科成果也可以申报。

文章类成果以发表时间为准,著作类成果以版权页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没有明确标注印刷时间的,以“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时间为准。课题研究项目以结项或通过鉴定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以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肯定性批示时间或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时间为准。

二、申报成果类别界定

参评成果须至少满足下列一项条件方可申报:

1.临沂市个人或者集体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或者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等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获得临沂市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作出肯定性批示或者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机关采用的研究成果(主要是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形成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类应用性文稿等,必须有批示或采用的原件物证);

3.临沂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等结项或者通过鉴定的社科课题(需出具立项书和结项证书);

4.临沂市社科规划项目优秀结项课题(需出具证书)。

三、申报成果署名界定

文章以正文标题下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课题以结项证书或鉴定书封面上完成者的署名为准;签批、采用类成果以有关单位证明为准。

四、不能申报的情形

1.公文、法律、法规等文件。带有秘密、机密、绝密等字样的研究成果。

2.凡已获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等奖项的成果。奖项包括: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省委宣传部文艺精品工程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已获上述奖励且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五年参评资格,并通报给所在单位党组织。

3.知识产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

4.中小学教材。

五、部分特殊申报情况的说明

1.作为第一作者的申报者每年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重复申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五年参评资格,并通报给所在单位党组织。

2.非第一作者申报并获得奖项的,仍按照获奖成果作者顺序公布获奖名单。获奖成果作者为多人的,奖金发放给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已故的,奖励资金拨付至法定继承人。获奖成果作者为集体的,按集体名称公布获奖名单,由所在单位指定奖金领取人,并提供授权书。

3.申报成果原则上须以临沂为研究对象。成果发表或出版时所署单位与申报时申报者所在单位不一致时,需出具所署单位同意申报的证明,否则该成果不可以参评。

4.在职副市级(含)以上领导干部,除编制在高校、党校、行政学院、职业院校或科研机构等单位的,不得申报。

5.多人合作的不同书号的系列丛书,可以整套申报,也可以由丛书主编及编委会出具同意证明,以单册申报,二者选其一。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申报一次,可以整套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也可以单册申报。同一书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一本书申报,不能单册申报。非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不能参评;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一般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单篇文章可作为论文参评,但同一作者论述同一主题的论文集可作为著作参评。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两人以上合作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必须与合作者共同具名申报。著作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

6.已故作者的成果,其法定继承人可代理申报;多位作者的成果,第二作者在出具征得已故作者法定继承人和其他作者同意的证明后可申报。

六、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通过临沂市社科联网站上的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填报内容主要有:1作者的基本情况;2成果的基本情况;3成果原件的电子版;4转载、引用、获奖等反响材料的电子版;5外文类论文还需要附全文的中文译文电子版;外文类著作需要附主要章节的中文译文电子版。对于申报材料填报不完整的,不受理申报。

申报系统中学科门类分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语言学、文化学、教育学、历史学、智库研究成果、应用与普及等11个学科组。根据申报成果实际情况,市评奖办将进行适当调整和合并。

2、网上技术审核。市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通知申报者。

3、网上成果发布和申报。成果须在网上发布后,方可申报;若已发布,可直接申报。申报者必须确保信息属实,一经查出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本次成果申报资格,并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在申报时,附件须上传参评成果有关材料的电子版或图片,包括著作正文、封面、版权页,论文正文及发表刊物封面、目录,课题正文及立项结项证明(含依托课题核心内容发表出版的成果及其刊物封面、目录)等。申报者必须确保信息属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成果申报资格,并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申报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

4、重复率承诺。个人填写承诺书,申报者须保证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等问题,并提交查重报告。否则,一经发现,将对申报者和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对已获奖的,取消奖项并追回奖励。

5、申报书面材料。

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成果,准备好如下相关书面材料(相关表格均可在市社科联官网http://www.ymsk.cn/下载),并按要求报送。主要包括:

1《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一式六份,其中一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另五份作匿名处理,将作者单位、姓名等有关信息涂黑或用纸条粘盖直至辨认不出。

2提供申报成果一式六份。其中论文、课题研究报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类文稿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五份成果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五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匿名是指将成果中的作者单位、姓名等涂黑或用纸条粘盖直至辨认不出,如果有故意遗漏或涂不严实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3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六份(其中需提供五份匿名材料,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支撑材料作为客观赋分的主要依据,申报者要尽量提供充分,内容主要为本成果的反响情况包括被转载、引用、书评、兼评、消息、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肯定性批示、市级及以上单位采用、资政临沂(“联·资政咨询”)委托方采纳证明、科普类著作印数等。有条件的可提供查新报告。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成果,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等实物原件,并在提供的实物原件中标注被采用内容;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批示的,要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和有关单位有效证明〕。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作为支撑材料;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作为支撑材料。

4在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等结项或者通过鉴定的社科课题及临沂市社科规划项目优秀结项课题,要报送立项书和结项证书。

5提供著作成果验证证明。著作申报者在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

6提交承诺书和查重报告。申报者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申报成果重复率承诺书、著作CIP 核字号承诺书、查重报告,申请人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否则不予受理。市评奖办对申报成果抽查中发现重复率超过规定或弄虚作假的,或者获奖后被社会举报查证属实的,收回证书和奖金,通报申报者所在单位,取消五年参评资格。

6.组织推荐。申报者如实填写各项材料后,向本人所在的社科类社会组织,大中专院校社科联、社科处、科研处(科)或教研室,市直部门单位相关负责科室申报。县区申报者(含中小学)向所在县区社科联申报。市评奖办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申报成果。

组织推荐单位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申报条件、匿名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撤销参评资格,严禁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悖的成果参评,并填写政治把关承诺,对出现的把关不严问题负责。推荐单位在申报材料相关位置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市评奖办。各申报成果的《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承诺书》《推荐单位政治把关承诺》以及《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文档和盖章扫描件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发送至市社科联学会部邮箱sklxhb@ly.shandong.cn

7.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地点

成果网上申报时间:202492——917日。请在申报时间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24918——108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书面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书面材料报送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9号市纪委大楼7706房间。

所有参评成果除相关证书、论文期刊退回原件外,其他资料不再退回。

七、评选流程

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具体程序包括市评奖办初审、组织客观赋分评审、专家评选会议集中评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等。

1.市评奖办初审。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

2.组织客观赋分。随机抽选专家,根据《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客观分数评价标准》评出分值,最高30分。

3.组织专家集中评选。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举行集中会议,进行封闭匿名评审。

4.审核确定。由市社科奖评审委员会对评选结果审核确定。

5.向市社科奖评选委员会汇报。市评奖办将评审情况和结果向市社科奖评选委员会汇报。

6.公示。获奖成果在有关媒体公示,公示期10天。

7.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最终结果在临沂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公布。


联系人:张栋,联系电话:8727633


附件:1、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2、承诺书

           3、推荐单位政治把关承诺

           4、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名单汇总

           5、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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